中国正式认可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可不进行动物试验

2013年12月1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就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的调整发布了通知, 要求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实行告知性备案,并将美白化妆品纳入祛斑类化妆品管理。

http://www.sda.gov.cn/WS01/CL0087/95194.html

 

该通知主要有三大变动:

  1. 从2014年6月30日起,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如洗发液和香水)由上市后备案改为上市前在网上做备案。此举与欧盟的化妆品管理模式类似。正式取消了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必须做动物试验的规定。
  2.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要求》备案资料要求中提到,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需参照《关于印发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风险评估指南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0〕339号)要求进行风险评估。如果风险评估结果能够充分确认产品安全性的,可免予产品的相关毒理学试验,也即可以不进行动物试验。这是中国官方首次公开表示接受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不开展动物试验。虽然目前还不知道该政策是否能够扩大到进口同类化妆品方面,但对于中国来说,这已经是中国的动物试验政策走向现代化,顺应全球反动物残忍趋势之路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无疑将吸引更多的外国化妆品企业进入中国。为了避免动物试验,那些坚决出售不用动物试验的化妆品的公司只要能够提供足以证明产品及其成分安全性的证据(用替代法或者之前做过的动物试验的数据),就可以直接在中国设厂生产或者批量出口到中国,然后在中国境内分装。
  3. 美白产品被划定为特殊用途化妆品,属于祛斑产品。从2015年6月30日起,中国将禁止没有拿到特殊用途化妆品许可的美白产品的生产和进口。